提多書(三): 信徒見證
v 信徒应有的見證 (3:1-11)
1. 奉公守法,预备行善 (3:1)
[罗13:1-5]: 1在上有权柄的,人人当顺服他,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於神的。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。2所以,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;抗拒的必自取刑罚。3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,乃是叫作恶的惧怕。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麽?你只要行善,就可得他的称赞;4因为他是神的用人,是与你有益的。你若作恶,却当惧怕;因为他不是空空的佩剑,他是神的用人,是伸冤的,刑罚那作恶的。5所以你们必须顺服,不但是因为刑罚,也是因为良心。
· 基督徒作好公民之道:(1)顺服官长;(2)遵守命令;(3)预备行善。
· 有些信徒有一种错误的观念,他们以为顺从人、尊敬人,便是对神的不忠贞,但事实上顺从神所设立的权柄体制,便是顺从神。
· 信徒需要与别人建立正常、良好的关系,然后才会得着行善的机会。
2. 柔和待人(3:2)
· “毁谤”就是说别人的坏话,使人受亏损。基督徒无论对谁都不可说人的坏话,乃应随时说造就人的好话。
[弗4:29]: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,只要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,叫聽見的人得益處。
· “争竞”就是不等候神的高举,要自己高举自己,作损人利己的争斗。
· “和平”是圣灵的果子之一,不论别人怎样争权夺利,基督徒“总要和平”。
· “温柔”也是圣灵的果子之一,主耶稣说:“我心里柔和谦卑”(太11:29),所以温柔的信徒是像主的信徒。
3. 信徒信主前后的行为改变(3:3-8)
1) 信主之前(3:3)
对神是无知、悖逆、受迷惑;对己是服事各样私欲和宴乐;对人是常存恶毒嫉妒的心,是可恨的,又是彼此相恨。
只顾满足自己的人,结果就产生出:(1)恶毒―占别人便宜;(2)嫉妒―不能容忍别人的快乐;(3)可恨―令别人厌恶、痛恨他;(4)彼此相恨―他也恨恶别人。
2) 行善之原动力 -- 救恩(3:4-7)
· 救恩的根源 ― 神的恩慈和慈爱(4节)
· 救恩的原因 ― 不因人的义,乃因神的怜悯(5节上)
· 救恩的手续 ― 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(5节下)
· 救恩的能力 ― 圣灵的厚厚浇灌(6节)
· 救恩的果效 ― 称义、永生、后嗣(7节)
3) 信主之后 -- 留心行善(3:8)
基督徒的信仰: (1) 不仅因信得蒙赦罪;(2)得着永生的能力得以表现在今生的生活中,因信而活出美好的行为;(3)对于将来拥有美好的盼望。
基督徒行善乃是真正了解并体验神救恩的合理结果。
[弗2:10] 我們原是他的工作,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,為要叫我們行善,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。
4. 警告(3:9-11)
· 要远离的事(3:9)
[提前1:4]:也不可聽從荒渺無憑的話語和無窮的家譜;這等事只生辯論,並不發明神在信上所立的章程。
[提前6:20]:... 躲避世俗的虛談和那敵真道、似是而非的學問。
· 要远离的人(3:10-11)
“分门结党的人”: 指那些自以为是,而看其他的人尽都是错,结果自立门户,以与别人有所分别的人。
“弃绝”是拒绝、请辞、避免、不舆之来往的意思。
v 最后的嘱咐(3:12-15)
· 同工之间的关顾亦即配搭合作
· 甘心乐意济助素不相识的信徒和同工
v 讨论分享
1. 信徒怎样在社会上作个好公民?
2. 什么是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?
3. 分享自己信主前后的改变